五行相克

  五行相克,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、制约和抑制的关系。

  五行相克次序是: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五行相克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两方面的关系。《黄帝内经》把相克关系称为“所胜”“所不胜”关系:“克我”者为我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为我“所胜”。因此,五行相克,实际上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。如以木为例,由于木克土,故“我克”者为土,土为木之“所胜”;由于金克木,故“克我”者为金,金为木之“所不胜”。

  水生火,如肾水上济于心,可防心火亢烈;火克金,如心火之阳热,可抑制肺气清肃太过;金克木,如肺气清肃,可抑制肝阳上亢;木克土,如肝气条达,可疏泄脾气之壅滞;土克水,如脾气运化水液,可防水湿泛滥。